不二過-1 - 懺悔
1》2024/03/05 班代- 功德主
卓蕫: 捐 5 萬
龍哥+志文+智光:捐10萬
--》 由卓蕫口頭承諾,
,未經當事人同意。
卓蕫: 捐 5 萬
龍哥+志文+智光:捐10萬
--》 由卓蕫口頭承諾,
,未經當事人同意。
--〉發佈消息前,應先通知當事人是否同意。
--》直接發佈消息,不尊重其他人。
--〉要有同理心。
2》2024/03/12 普安精舍- 切割青年班名牌
告知師父,自行拿墊板,切割紙張。
--〉即使監院法師(見呂法師)沒空,
也應通知見兢法師
要借用精舍的文具用品
--》利用精舍的時間,做自己的事
--〉要有同理心,
己所不欲、勿施於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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